跳到主要內容區

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即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實施相關限制措施,請各校配合實施並宣導,請查照。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5月11日「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指揮中心即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新聞稿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8599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請各校依本縣防疫工作說明辦理:

(一)請宣導教職員、學生及家長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並提醒教職員工生搭乘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時禁止飲食。

(二)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三)各校畢業旅行至6月8日前暫停辦理。

(四)畢業典禮、校園活動、研習等相關校園活動皆須符合室內100人以下,室外500人以下,且須遵照防疫指引,否則改為線上或是停辦。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後實施。

(五)學校室內外場地除常態性租借或是已租借者外,停止對外開放租借。租借者舉辦之活動需符合室內100人以下,室外500人以下並提送防疫計畫後實施。

(六)會考防疫升級,休息區需符合室內100人以下規定,各校休息區規劃原則於考試試場休息,並提供隔板,或規畫於另外之休息教室休息,並提供隔板、或調減休息人數。

(七)供應餐食應落實以下措施:

1、應督導午餐製作、供應符合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

2、校園餐廳落實「用餐實聯制」,並協助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使用隔板;無法落實前述措施者,建議外帶用餐。

3、第二級疫情警戒未解除前,建議暫停學生外訂餐食或加強外訂餐食送餐人員實聯制等管理及防疫措施。

(八)學校針對100人以上大班授課,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課方式,採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為;針對通風不佳教室、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需優先改善。

(九)籲請家長隨時關心學生外出活動軌跡及健康狀況,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者,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養。

(十)學校可利用簡訊、line等通訊設備提醒學生及家長防疫相關資訊。

三、請各校因應防疫配合辦理,並隨時留意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及本府防疫專區公告。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文及通報。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