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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延燒,請各校注意相關防 疫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0年1月15日府教體字第1103710412號函。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嚴峻且學校寒假將至,請各校依本縣防疫工作說明辦理:
(一)寒假前及期間應注意事項:
1.近日因應疫情持續延燒,請提醒所屬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加強自我防護。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生病不到校等措施。請避免前往參加大型集會活動及參加人潮眾多之密閉群聚空間,若無可避免前往相關場所,出門務必遵守防疫規定。
2.出入八大場所(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及洽公機構等),或室內封閉空間,請務必配戴口罩。
3.本府自(1月13日)起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的集會活動。請各校依此項標準檢視期末及寒假期間之大型活動,如屬非必要活動或活動形式有密切接觸之集會活動(如尾牙聚餐)請取消或延後。
4.籲請家長隨時關心學生外出活動軌跡及健康狀況,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者,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養。
5.請宣導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並正確配戴口罩。
6.請提醒家長及孩童寒假期間若有相關課程、社團,請持續進行體溫檢測並隨時關心孩童的身心狀況,也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生病不到校、不上課等防疫措施。
7.學校寒假期間辦理相關活動、社團者,請落實環境消毒及實名制登記。
(二)開學前注意事項:
1、學校防疫小組應召開會議,並進行環境整理及消毒措施。
2、請掌握所屬教職員工生於寒假期間之健康狀況。
3、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4、學校可利用簡訊、line等通訊設備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5、請學校預先盤點物資,備妥適量的耳(額)溫槍、酒精、肥皂及口罩等相關防疫物資,以備不時之需。
三、請各校因應防疫配合辦理,並隨時留意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及本府防疫專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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