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5日公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確定病例之接觸者應採取居家隔離14天之措施,所以如果有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其他接觸者會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人員經過疫情調查後,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1.師生應依據通知書中的規定留在家中(或衛生局指定範圍內),禁止外出,並於隔離期間,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如下列表格),主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
2.地方衛生局/所會追蹤師生早晚體溫紀錄,若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其他任何身體不適,應主動與通知書填發人聯繫,由填發單位安排就醫,並應全程佩戴口罩及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