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 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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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4078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特
訂定旨揭注意事項。
三、檢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1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