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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校校園場地開放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1月31日府教國字第1093710830號函續辦。

二、為確保師生健康,在國內疫情警戒尚未解除前,請學校開學後暫停辦理大型的室內集會活動或會議,班親會及家長會改採書面通知、社群軟體或網路宣達辦理,上課要開窗保持空氣流通。

三、學校室內外場地全面暫停借用,室外校園開放時間授權各校自行調整,惟須跟家長、村里長、民意代表及社區民眾充分溝通,並於校門口張貼公告衞生教育宣導及防疫措施,請民眾配合入校量測體溫管制措施,共同守護健康安全的校園。

四、另針對長期借用學校活動中心及學校教室且有固定對象的場地使用者,請學校要求借用單位務必備妥防疫物資,如口罩、額(耳)溫槍、消毒酒精、洗手液或肥皂等,並落實清查使用人員14天內旅遊史、使用前量測體溫、環境消毒等各項防疫措施,若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借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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