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教育部提供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備用成人口罩使用原則調整」通報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04月0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403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學校護理人員及司機之健保卡毋須再行註記口罩領用紀錄,惟目前口罩係屬重要之防疫物資,在現行口罩實名制可公開供國人購買之前提下,自109年4月9日起,成人每14天可購買9片,爰請學校考量整體資源有限,本部配發之口罩務必撙節使用,並造冊登錄以備查核

三、另並請各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刪除)已蒐集之學校護理人員及司機個資。

四、檢附「有關教育部提供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備用成人口罩使用原則調整」通報1份,請查照。